关于申报2006年度院农作物新品种
新产品推广奖的通知
院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充分调动科技人员选育、研制和推广农作物新品种、新产品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作物新品种、新产品推广奖励办法》文件规定,对2006年度达到奖励标准的农作物新品种、新产品进行奖励,现就申报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由我院作为第一主持单位选育的,经国家、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豆、水稻、油菜、马铃薯、西瓜新品种或国家、省品种审定委员会不再审定,但推广面积达到奖励标准的其它农作物新品种。
2.由我院科技人员研制的植保、土肥、畜牧、生物、加工等领域的新产品。
二、申报标准
1.农作物新品种:2006年省内种植面积要达到占同类作物种植面积的规定比例,小麦5%、玉米10%、棉花、花生、大豆、红薯15%,其它农作物20%以上。夏收作物为当年的收获面积。
2.科技新产品:2006年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且自身经济效益(指一个新产品的纯利润)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2006年度农作物新品种、新产品推广奖的申报工作,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可以从我院网站下载)和新品种或新产品推广工作总结各1份报我处示范推广科,待对报奖项目审查核实后即组织评奖工作。
附件: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作物新品种、新产品推广奖申报书(见表格下载)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