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科技人员积极研发高新技术产品,转化农业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增强院科技产业发展后劲,在院农业科研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高技术产业孵化资金项目(简称孵化资金项目)。
孵化资金项目分为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匹配资金两类。
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
一、支持对象与重点
1.支持对象:院直研究所(中心)和院、所(中心)控股科技企业申报的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产品或技术的研发项目。
2.支持重点:高技术新产品小试(指产品研制、试制、配制、工艺试验与研究等)、中试(指产品应用效果、功效鉴定、适应性试验、技术规程研究与完善等)、专利或市场准入手续申报等项目。
二、支持范围
1.环保农化制品(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各类高效(专用)复合肥、农药、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新产品。
2.高效兽药、疫苗、饲料新产品及动植物疾病诊断技术新产品等。
3.设施农业技术新产品、节水(抗旱)农业技术新产品、各类资源节约型高效栽培耕作技术新产品等。
4.各类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及其新产品。
三、支持条件
1.项目研发产品的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已成熟或基本成熟,项目单位具备短期内研发该产品的技术优势和设备条件。
2.研发产品在本行业中技术先进,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投资收益快或投入产出高;新产品研发成功后能够申报专利、行业(产品)认证、登记等,为该产品的开发创造市场准入条件。
3.项目单位拥有研发产品50%以上的知识产权。
四、支持方式与资金额度
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为无偿资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5-30万元之间。研发时间一般为1-3年。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
1.征集项目:以院直研究所(中心)为单位组织填报《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
2.项目初审:由主管部门筛选出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3.填报项目申请书:经初审合格的项目,以院直研究所(中心)为单位组织填报《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4.项目评审: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年度项目计划。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匹配资金
一、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申请到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院直研究所(中心)及院、所(中心)控股企业。
二、支持条件
符合支持对象要求,且国家或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已到帐。当年支持前一年资金到帐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额度
国家或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原则上按资金到帐金额数量逐年进行无偿匹配,匹配比例为5-10%。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项目单位填写《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匹配资金申请表》(附件3)。
2.申报匹配资金项目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批文(提供原件)、合同书或任务书复印件。若为子课题需附主课题合同书或任务书的复印件。
(2)到帐款凭证复印件(或计财处提供证明)。
3.第二次(含第二次)以后申请匹配时不再提供上述(1)材料。
附件: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征集表
2.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高技术产品孵化项目申请书
3.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匹配资金申请表
科技开发处
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