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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 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情况的函或报告2份。以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省直部门名义报送,主送单位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容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对省管厅级干部和涉密人选要注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推荐人选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提交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4、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由省辖市人社局、省直管县(市)人社局、郑州航空港区人社局、省直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审验,经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5、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一)将推荐人选信息完整录入,审核无误后打印,在相关栏目盖章,其中主管厅、局(地、市、区、县)意见需盖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郑州航空港区、省直部门公章。注意:录入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一致,如出现误差,后果自负。在业绩贡献一栏,不空格直接填写,不分段,填写字数一般应大于800,不得超过1000。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著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政府特贴情况表》中业绩贡献栏所填内容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分类装订,附清单(附件二),清单需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原件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社局、郑州航空港区人社局或省直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注意:如推荐人选的论文被SCI、SSCI、A&HCI、CSSCI等收录,需由正规查新机构(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大学图书馆等)出具证明。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件三)2份。

8、人选标签(附件四)1份,张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说明如下:

(1)使用软件录入个人信息时,首先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然后逐个点击左侧各项内容,进行录入。录入完毕,点击保存,软件会对录入内容进行检查,如检查合格,点击“生成报送”,以推荐人选姓名作为文件名存盘。

(2)各地各部门应将推荐的所有人选的电子数据通过该软件进行汇总后报送。方法:打开软件,点击软件上方的“接受报送”,将每个申报人的电子数据接收到系统内,再点击“生成报送”,以申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或省直部门名称存盘,然后以文件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数据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ttsb@126.com。(如发送到其它邮箱将不受理)同时,还需另外保存在U盘或光盘上,在报送书面材料时,再一并报送U盘或光盘。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五)电子版。此表无需打印,只报送电子版,电子表格以以申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或省直部门名称保存。

以上所有材料务必于2014年5月16日前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6楼D619A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省人社厅专技处联系。

附件一: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Build 2014.03.25.rar(点击下载)

附件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doc(点击下载)

附件三: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四:人选标签.doc(点击下载)

附件五: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