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