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
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人社部《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按照 “加快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实施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中原青年博新创新人才”结合国家和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旨在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创新型青年博士后人才,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遴选范围

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1761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  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每年遴选10名,给予每人两年5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

三、  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术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5周岁,即1982331日后出生;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本年度限定的申报学科见附件(另附“附件”);

5)已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  申报评审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博士、博士后、设站单位自主申报,各单位、各省辖市择优推荐,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开展。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18年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表》,于2018515前报省辖市人社局审核,省辖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省人社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省博管办)。

2、各设站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站博士后人数的20%,在站博士后人数不足5人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3、流动站设站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后申报。创新实践基地参加流动站的申报。工作站设站单位的人选,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推荐申报。省直单位设站单位直接推荐上报。所有申报单位填写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后申报。

(二)评审程序1、专家初评。省博管办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按学科专业以通讯方式分送同行业专家组成员进行第一轮评选,并按13的比例选出进入第二轮评选人员。

2、专家复评。将进入第二轮评选人员相关材料,再以通讯方式分送河南省博管办专家组成员进行第二轮评选,并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选人员。

3、人员确定。评审委员会汇总各专家组成员的评选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用末位淘汰办法,集体决定,确定最终人选。将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备案,并公示评审结果。

4、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入选者颁发证书。

五、  申报材料清单

1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附件1);

22018年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3);

4、博士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后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3份;

5、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6、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3份;

7、所有材料正反两面装订成册,分一式3份。

六、  申报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专业研究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注重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注重推荐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

(二)成立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确定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李海龙副厅长担任,副主任由张成处长担任,评审委员抽调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专家、教授组成。

(三)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学科可不推荐。推荐学科范围请参考《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学位》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进行推荐。

(四)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未按要求填写的、规定附件不齐全的、弄虚作假、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申报材料不予评审。

(五)建立入选者考核机制。各设站单位、工作站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予以警告并退出。

(六)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七、具体事宜

院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及时填写申请书(相关下载中附件2)和导师填写推荐意见(附件3),于515日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交组织人事教育处(综合楼1623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孙文喜,联系电话:65715727

 

附件:见相关下载 

 

 

 

 

 

 

附件1

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序号

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1

0701

数学

2

0702

物理学

3

0703

化学

4

0704

天文学

5

0705

地理学

6

0707

海洋科学

7

0708

地球物理学

8

0709

地质学

9

0710

生物学

10

0802

机械工程

11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12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3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4

0808

电气工程

15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16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7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18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9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20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21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2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23

0828

农业工程

24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5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26

0901

作物学

27

1001

基础医学

28

1007

药学

 

附件3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尊敬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您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于2016年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博新计划”主要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每年择优遴选数百名新近毕业(含应届)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经费资助(40万元为工资,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请您为有意向与您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填写推荐信,您的意见将是我们遴选人才的重要依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河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姓 名

 

工作单位

 

 

 

 

 

电 话

 

E-mail

 

职 称

 

被推荐人姓名

 

拟进站从事的一级学科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可提供的科研条件

 

 

 

 

 

1.被推荐人最突出的科研能力有哪些?

2.您如何评价被推荐人的学术潜力和职业前景?

 

3.您和被推荐人是否有合作的研究成果?如有,被推荐人的贡献有多大?

4.您认为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相关信息决定该被推荐人应该获得资助?

 

       导师签字:

                                    


附件4

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设站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序号

 

当前身份

拟进站从事的一级学科

 

 

 

 

 

 

 

 

 

 

 

 

 

 

 

 

 

 

 

 

 

 

 

 

 

 

 

 

 

 

 

 

 

 

 

 

 

 

 

 

 

 

 

 

 

 

 

 

 

 

 

 

 

(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