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人事部等16部委倡议建立“绿色通道”,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

一直以来,海外留学人才作为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强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解决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急需人才的问题,近日,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16部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倡导为海外留学人才提供“绿色通道”,进一步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 

《意见》提出,要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根据少而精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特事特办的方法,开辟绿色通道,完善服务措施,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围绕我国重点发展领域和行业的需要,围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都要增强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主动性,创新引进方式。要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也要大力支持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要注意发挥顶尖人才集聚效应,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留学人才团队。对暂时无法回国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鼓励他们通过兼职、开展合作研究等各种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做到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对于极少数国家急需的处于国际科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技术专家等世界级顶尖人才,要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特殊办法,特事特办,重点引进。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造良好条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参照其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受本人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回国工作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留学人才,还可按规定申报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要妥善安置其配偶和子女。随迁配偶就业,用人单位有接收条件的,要优先安排,确有困难的,当地人事部门要积极帮助推荐就业。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其工作报酬要与其能力、业绩、贡献挂钩。由事业单位聘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由国内企业聘用的,经双方协商确定工资待遇;对到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或以技术入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可按合同规定给予一定比例提成;以本人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的,经投资各方约定,可适当提高技术入股分红比例。

《意见》强调,要依法保护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知识产权。鼓励高层次留学人才将在国内取得的成果申请国内外专利,支持他们通过专利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务发明成果转让后的收益分成,经与单位协商同意,可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获得奖励。回国创办企业,按照国家的产业和区域税收政策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其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我国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可专门立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要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提供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厂房、设备和配套设施,并在房租等方面给予优惠;建立健全包括政府资助、银行贷款、创业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在内的投融资机制,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发挥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探索在政策、人才、信息、培训、资助等方面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提供支持的新途径。

  《意见》要求,要积极为高层次留学人才提供入出境及居留便利。对已加入外国籍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在我驻外使领馆办妥“Z”字签证来华后,需长期居留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长期多次“F”字签证。已加入外国籍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要求的,可凭人事部出具的推荐函或身份确认函以及《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已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时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回国后因工作需要确需从国(境)外进口少量试剂、原料、配件,可由其所在单位按照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以及科技开发用品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要进一步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专门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战略科学家方面有所突破。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积极弘扬高层次留学人才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要积极营造高层次留学人才愿意回国、乐意回国、学成回国、带头回国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