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按照《关于选派博士服务团下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的意见》(豫组〔2001〕62号)、《河南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豫组通〔2017〕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精准对接、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需要。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博士服务团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县(市、区)开发区、专业性较强的基层事业单位、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企业等一线倾斜,不派往行政机关。挂职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要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应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在挂职服务锻炼期间做出突出成绩、表现特别优秀的,应予表彰或奖励。挂职服务锻炼期满,仍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原则上不再承担本单位工作任务,一般不得参加派出单位或派入单位一周以上的外出培训。
五、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结合选派条件、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省博士服务团需求汇总表》附件1)和人才队伍实际,研究确定选派人选,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将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人选推荐出来。
2.各推荐单位填写《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11日18:00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院组织人事处(同时报电子文档)。
3.院党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统筹研究确定选派人员和岗位。
联系人:吴寅;电子邮箱:haastd@163.com;联系电话:0371-65722978
附件:1.2022年省博士服务团需求汇总表 .xls
2.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doc
3.博士服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