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落后表现为四个“错位”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农村公共产品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观,表现在四个“错位”。
贡献与受益错位:由于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城乡差别政策,农村公共产品主要靠农民自筹解决,国家仅给予少量补助,造成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巨大差异。
需求与供给错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大多由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提供,农民缺少实质性的参与。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严重影响了供给效益。
财权与事权错位:基础教育、计划生育、双拥优抚和民兵训练,这些均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但这些事权都下放到了乡镇,致使摊派或举债运作屡屡发生。
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错位:许多政府部门不遗余力地抓经济、搞招商、经营城市,对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却缺乏热情,在人、财、物投入上大打折扣,对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建设更是缺乏动力和手段。
信息来源:新华社 (200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