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思考
河北省副省长 宋恩华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也是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约束的弱质产业。特别是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世贸组织,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农民增收困难的矛盾日趋突出。对此,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保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已成为新世纪新阶段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走符合我国国情的支持保护农业的路子。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基本思路应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生产补贴、社会化服务、农业保险、政策法规等五大体系为重点,加大“绿箱”投入,用足“黄箱”政策,改革补贴方式,实施优惠政策,加强社会化服务,防止和化解风险。
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一整套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应重点抓好几个方面: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外资投入为辅助、广大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资金投入体系,形成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一是提高农业财政资金投入比重。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确保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农业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各级财政每年应从新增财力中拿出一定份额用于农业。同时,谋划一批农业项目,加大国债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农业利用国债资金规模。二是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投向农业领域。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农业信贷投放。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增加投入,完善以工补农、以商促农、反哺农业的机制。三是优化投资结构。加大“绿箱”支出,农业财政投资要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骨干品种及优势产业带(区)发展、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科研推广。对现有的资金、项目进行整合,确保重点农业项目建设,解决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问题。
完善对农民和农业生产补贴体系,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补贴主要用在流通环节,2001年,全国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约为617亿元,占国内农业支持总量的30.1%。这种保护价的补贴方式,一方面增加了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降低了我国粮食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强化了粮食购销企业吃“大锅饭”的意识,造成了农民利益的损失。据测算,国家每补贴1元钱,农民只能得到0.14元。今后应抓住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机遇,调整农业补贴方向,将农业补贴的重点从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从保障农产品生产供给型转向增加农民收入型,对农民和农业生产实行直接补贴,这是使目前属于“黄箱”性质的补贴转为“绿箱”政策的一条可行的途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要体现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民收入的政策目标,补贴的重点是粮食主产区,补贴的范围是种植粮食、对社会提供商品粮的农户,补贴的依据是种粮面积和粮食商品量,补贴的渠道是一次性核算到农户,可直接抵扣应上交的税费。对农业的直接补贴,应逐步实施大宗农产品良种推广补贴制度,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一是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业标准的实施和示范;整合资金,合理布局,推进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速测站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加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切实搞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二是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积极培育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建立一支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民、企业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动植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完善动物疫情测报网络和重大疫情快速扑灭机制,推进无规定疫病区建设。研究开发生物防治措施,有效降低植物病虫害损失。四是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组建重要出口农产品行业协会和骨干品种行业协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快发展各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防止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目前,发达国家均对农产品在备播、种植、管理和销售四个阶段进行保险,为农民分担风险。而我国在此项领域基本上是空白。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是支持保护农业的有效形式,可以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应积极探索,大胆实验。一是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扩大农业保险经营范围,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保险业务给予适当补贴。二是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建立为农民生产服务的互助保险合作组织,通过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办法,扶持其发展壮大。三是创立全国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并在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及畜禽、蔬菜、水果等主要出口农产品主产区,按照经济合理原则,设立二级分支机构,由基层政府部门暂行代理其与农户直接相关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四是积极吸引国外保险公司在我国粮食主产区设立农业保险机构。
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需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认识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制约了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进程。应当看到,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此,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克服无所作为、放任不管、松劲畏难等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千方百计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体制问题。一方面现行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不合理,造成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另一方面农业投入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从长远看,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必须突破体制障碍,加快体制创新。一是深化农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打破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脱节的现行管理体制,建立集产加销、内外贸管理于一体的,统一、高效、集中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对农业支持与保护的功能。二是完善农业投入体制,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以及各专业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打破部门界限,集中必要资金,统一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新的农业投融资机制,以财政投资吸引各种社会资金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
领导问题。加强领导,是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把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亲自抓,及时研究制定有关规划和扶持政策,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维护大局,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保护农业的各项法规政策,真正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摘自2003年9月27日《农民日报》
信息来源:本站 (200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