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科党〔2005〕39号
关于在研究所开展争创
“五好”基层党组织、院机关开展争创
“五型”机关党支部、党员中开展争当
“五好”党员活动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塑造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勤于服务、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业绩突出的院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形象为目标,通过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研究所党组织、院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二、争先创优标准
(一)“五好”研究所党组织标准
1.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能够总揽全局,党政关系协调,锐意改革,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好,了解和解决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拥护。
2.有一支好的党员队伍。有一支德才兼备,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三农”善于创新,勇攀科技高峰的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3.有一套好的工作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党支部议事规则、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和联系群众等制度,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一套符合本所实际、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工作制度。
4.有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四爱”、“四树”、“四创”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科室创建机制;建立健全任人唯贤、竞争上岗、动态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学习、创新、安全防范、计划生育等工作机制并在实施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有一条好的发展路子。走出一条符合党和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适应市场经济,能够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多出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并能迅速转化为先进生产力、既能提高社会效益又能取得较好自身经济效益的发展路子。
(二)“五型”机关党支部标准
1.学习型:能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的教育,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学习本部门的业务知识,营造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学习有计划安排、有制度保障并得到有效落实。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创新型:发扬创新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工作效率高,本部门工作纵向比有创新、有发展,横向比有地位、有影响。
3.服务型: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团结协作好,具有亲和力和凝聚力,科技人员满意、职工群众满意。
4.务实型:安排工作符合实际情况,推动工作讲究方式方法,检查工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5.廉洁型:公道正派,勤政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五好”党员标准
1.学习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善于学习运用各种新知识新技能,是自觉勤奋学习的模范。
2.思想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献身农业科技事业,坚持为“三农”服务,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人正派,群众公认,是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
3.工作好:党员先锋作用发挥好,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工作扎实,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成绩突出,是牢记宗旨、开拓创新的模范。
4.纪律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讲政治,讲正气,顾大局,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是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模范。
5.作风好:工作作风严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善于把握规律,推动工作创新。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与同志关系融洽,办事勤俭,艰苦奋斗,是坚持“两个务必”的模范。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既脚踏实地,又有创新精神,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3.党性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违犯党纪的现象作斗争。
4.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三、考评原则、方法、步骤
(一)考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容与形式相统一,注重实效、客观公正。
2.实行一票否决制原则。凡本年度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媒体爆光等严重影响我院声誉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二)考评方法:
1.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党员评议和民主测评。每年“七.一”前进行评先表彰工作。
2.查看相关资料及实地考察。
3.组织由各处所支部书记参加的评委会,听取申报单位争先创优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推荐。
(三)考评步骤:
1.单位自查。各处、所党支部(总支)对照标准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2.院考评小组考察。
3.党委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评小组意见等情况研究审批。
中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