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事厅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对2007-2010年期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作出了总体部署。《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与实施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7年至2010年,在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五大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4年内共培训上述领域各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15万人左右。
(二)实施原则。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科技发展前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统筹规划,按需施训,分类推进,协调发展,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根据人事部确定的公需科目课程及其培训大纲、科目指南和培训标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需要,开设相关的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今明两年重点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二)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
1、现代农业领域。抓好农业中高级科技和推广人才、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科技和管理人才以及相关教育培训师资力量的培训,围绕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和自然灾害预测与减灾、现代林木培育、森林资源检测与林火监测、野生动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节水抗旱、现代水利、农村工作机制体制创新等重点课题,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选派专家学者到山区、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培训5万名左右的现代农业领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农业领域3万名,林业、水利领域各1万名。
2、现代制造领域。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按照振兴装备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在现代制造领域广泛开展以提高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及环保技术等运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为主的继续教育活动,培训2万名左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推进信息技术和机械装备的融合、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大力提升我省现代制造业水平。
3、信息技术领域。以中高级信息技术人才为重点,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软件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开设相关培训项目。举办系列信息化技术高研班和学术、技术论坛,加强信息产业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开发现代化的培训教材、远程多媒体培训课件。培训1万名左右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4、能源技术领域。重点围绕煤炭行业人才发展需求,开展安全生产、采煤、煤田地质、煤矿机电、煤炭洁净利用及环境保护等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合理整合煤炭行业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培训,使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相关专业在生产和安全岗位上的技术人员,普遍得到一次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机会。培训4万名左右煤炭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5、现代管理领域。依托省企业联合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急需紧缺的管理专业门类为主,开展包括投融资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和上市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以及企业制度、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资源节约与利用等方面的继续教育活动,培训3万名左右的中高级管理人才,致力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07年11月~12月)
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调研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出台重点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计划;部署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全面启动重点行业领域的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程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10年9月)
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公需科目培训,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活动,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一批适合继续教育社会化普及的优秀课程和教学资源,重点扶持一批优质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10月~12月)
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组织领导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各级人事部门牵头,各领域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人事部门职责
省级人事部门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牵头协调工作。履行对继续教育主管抓总的职能,负责对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工程实施进度,落实任务指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组织公需科目培训。研究制定公需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课件,负责省直单位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3)协助牵头部门、协会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做好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积极支持各牵头部门、协会开展各领域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提供有关政策服务。
省辖市人事部门职责:
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本地区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指导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培训计划、总结与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2、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职责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其中,现代农业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按职能分工负责;现代制造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河南科技大学负责;信息技术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煤炭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煤炭局负责;现代管理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组织编写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教材和课件。
(3)组织专业科目培训、证书发放和统计登记,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备案。
(4)协助人事部门开展统一的公需科目培训,完成人事部门组织的相关高级研修班、培训班参训人员选派工作。
(5)指导本行业地方各级部门、协会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联系,主动接受当地人事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制度建设
严格证书登记管理。各部门行业和相关单位要保证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4学时和56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记录相应学时学分,发放培训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省级牵头部门、协会登记,省人事厅验证并确认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由人事部统一格式,国家级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印制,省级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负责证书的登记、发放工作。
各省辖市、各部门应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与岗位聘用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经费保障
1、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部门、行业可以设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项经费。
2、列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努力争取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并重点向工程项目倾斜。
3、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所有收费项目须上报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审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培训班,严禁搭车考试收费和培训乱收费,严禁在确定施教机构过程中收取费用。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各级牵头部门、协会不定期对收费项目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