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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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工作
关于推荐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展示新时期我省妇女的精神面貌,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省妇联决定于2008三八节前夕表彰一批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根据河南省妇女联合会豫妇〔20058号文件通知精神,我院可推荐 三八红旗手和 三八红旗集体各1名。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职女职工和以女性为主题的单位或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奋力拼搏,锐意进取,艰苦创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3、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4、原则上应荣获过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荣誉称号。

(二)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研究室或及课题组。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和谐单位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具有广泛影响。

3、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4、原则上应荣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荣誉称号。

三、推荐要求及评选办法

1、各妇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互荐、自荐各1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在此基础上,由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妇联推荐三八红旗手(集体)各一名。

2、评选推荐要坚持民主程序,突出科研、开发一线人员。

3、曾获得省以上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不再重复推荐。

4、各妇委会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候选)均填报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表一份,并于2008年元月20日前报院妇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