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下年度公务出国(境)计划申报通知。
2、申请人向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提交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的个人书面申请(需附中外文邀请函和具体行程)。
3、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科审核。
4、主管处长审核。
5、主管院长审批(副处级及以下人员)或审核(正处级及以上人员)。
6、院务会研究审批。
7、在单位内部公示。
8、人事处政审(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9、向省政府行文请示(附中外文邀请函、身份证复印件、经费审核表、行程表、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专办员证)。
10、办理护照(出国人员到省外侨办采集个人信息、提交出国任务批件、安全教育确认件、申办因公护照表(手工填写)、因公出国人员信息及申办护照事项表)。
11、办理签证(填写签证申请表、提交邀请函、护照等辅助材料)。
12、回国后7个工作日内上缴护照(通行证)。
13、回国后1个月内提交书面出国报告并在单位内部公布出国情况。
14、流程结束。
联系人:张克武 办公地点:综合楼140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