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组织本单位在职科技人员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认真阅读《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有关项目及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及各类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填报。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进入“申请受理专栏”页面,学习《2014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项目申请人手册》、《地理学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一览表》等相关政策和要求,并下载使用《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仅供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使用,以前版本均不接受)
二、指南政策变化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第4条、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第5条、2014年开始,不再受理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但是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第6条、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第4条(4)、2014年部分学科领域继续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其他学科项目也可参照试点学科的选择方式,试用“关键词”规范化选择功能,在关键词栏中选择中文关键词。
第7条、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第8条、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5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本《指南》特殊说明除外)。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第9条、本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类型的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线填写。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应当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三)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2014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四)关于限项申请规定
第1条、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第2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第3条、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第4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第5条、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三、在线填报类型项目注意事项
本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类型的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线填写。在线填报类项目申请人,如果已有ISIS系统用户名的,请将个人信息完善后在线填报;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提供准确无误的个人姓名和电子邮箱地址以便创建用户名,待收取系统自动发送添加成功邮件后登陆ISIS系统填报。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14年2月27日前,以所为单位报送纸质申请书(包括项目组所有成员承诺签名)及《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一式一份到科研处。我院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以提高项目申请材料质量。
请于2014年3月14日前,以所为单位报送经修改完善并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到科研处计划科。申请书电子文件请统一以“项目类型-申请人姓名”命名,例如“面上项目-姓名”、“青年基金-姓名”、“联合基金-姓名”等,并请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我院作为参加单位申报的项目请于3月14日之前交计划科,院里将备案并统一盖章。
附件: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联 系 人: 刘海礁 杨 帆
联系方式: 65731851 E-mail:kycjhk@126.com
受理地点:综合楼1712房间
科研管理处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