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工作,更好的为我院科技创新工作服务,根据《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备案制度的通知》(豫农科〔2012〕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2016年度专家培养研究生情况和新近获聘研究生导师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我院在编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我院专家”) 2015年10月1日至今被高等院校新近聘请为校外兼职的研究生导师;2015年9月1日至今毕业和新近招收的研究生。
二、备案办法
我院专家新近应聘担任高等院校硕、博士研究生导师填写《兼职研究生导师备案登记表》(附件1),并附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我院专家与高校联合培养新近招收和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联合培养新近毕业或招收研究生备案登记表》(附件2),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备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联合招收的学校、院系及专业;培养的层次(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方式(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培养的类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和毕业的时间等。
三、具体要求
院直各有关单位见通知后认真组织填写备案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9日之前送交院人事处教育培训科(综合楼162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enxisun@126.com,联系人孙文喜,电话65715727。
附件:1. 兼职研究生导师备案登记表
2. 联合培养新近毕业或招收研究生情况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