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首页>新闻中心>最新信息
最新信息
关于出差人员实行请假登记和报告制度的规定
根据院非典防治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对出差人员实行逐级请假、登记制度:   1、出差前,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在所办公室登记。   2、严格禁止到广东、北京、山西、河北、内蒙、天津六疫区出差、学习、探亲和旅游。   3、在本省内出差,应缩短时间,自带车辆,尽量自备饮食、不留宿。无异常感觉者,回院后可正常上班。   4、出差人员在外留宿返回后,一律先到院门诊部进行体检、量体温,如体温正常、无症状、无密切接触史的,实行自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将每日体温报所办。   5、出差人员在外留宿返回后,体温若有异常,请及时与郑州市区内的发热门诊、留观室的医疗机构联系,或按照院医务人员的要求和就诊程序进行处理。   6、出差返回的当天或第二天出差人员必须及时向办公室崔转玲同志报告本人出差返回日期、体温测量情况,以便所办公室每天及时向院报告。若有不报或漏报发生,不报、漏报一次扣罚出差人员本人工资20元。   7、各研究室、部门负责人、公司责任人应带头遵守以上规定,并督促本单位出差人员严格执行。                           土肥所                          200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