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 团组计划的通知
院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通知精神和我院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我院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工作。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对申报工作做以下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单位通知到科室,以免申报遗漏,影响下年度正常公务出访。没有申报出访计划、未获得院务会及上级部门审批(审核)同意的出国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填报时要求出访任务明确、邀请单位明确、参团人数明确、经费来源明确(必须提供经费来源证明文件:使用财政预算经费出访的,必须提供预算审批文件的复印件;使用项目经费出访的,必须提交项目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三、学术交流类团组只填写附件3(多人同团出访的团组需填写每位团组成员姓名、职务);工作访问、合作洽谈、签订协议的出访团组,不属于学术交流类团组,填写其他表格。 四、工作访问类团组和一般性出国学术交流(学术访问或参加不作报告的学术会议),严格执行限量管理的规定,包括出访时间限制(限制标准:1国5天,2国8天,最长10天)、次数限制(每2年不超过1次)和团组人数限制(每个团组不超过6个人)。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会议报告的团组、开展合作研究的团组(需提交合作研究协议),不受出访天数、次数及团组人数限制,按实际需要申报。 五、专程赴与我国陆地接壤的14个国家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沙特、伊朗、白俄罗斯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术交流类团组,不计入个人出国次数限制,申报出国计划时以★号标注。 六、学术访问、合作洽谈、签订协议或其它认为有必要请院领导率团出访的团组,请在申报时备注说明。 七、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填写,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表格交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楼1710房间),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张扬 电话:65730106 电子信箱:kycgjhz@163.com 附件1: 2020年市厅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表(样表) 附件2: 2020年工作访问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表(样表) 附件3: 2020年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备案表(样表) 附件4: 2021年1月出访团组计划申报表(样表) 附件5: 2020年在国外需要省领导出席的重大活动事项表(样表) 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