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法律规范食品安全
近几年来,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生猪饲料添加“瘦肉精”、化学药品浸泡出的金华火腿,如今又冒出个安徽毒奶粉事件等,一件件,一桩桩,真叫人提心吊胆、触目惊心。
人们不竟要问,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而不顾,降低标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呢?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要想保证让老百姓吃到放心食品?毒用法律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加快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建立食品安全的定期发布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和关键。
有法可依了,制度完善了,有害食品就失去了藏身之地。同时,提高行业自律能力,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完善“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系统控制体系,牢牢把住原辅材料的初始生产环节、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企业最要紧的是诚信,诚信实际上也是所有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资本。要不然下一次不知要冒出一个什么“毒”来害人。
为了减少或避免安徽毒奶粉事件的发生,对于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不具备质量安全控制系统的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毫不犹豫地将其淘汰出局。
(毛金明)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200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