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首页>新闻中心>专家论坛
专家论坛
七大举措确保免税成功
  本报讯 (记者周恩成)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免征农业税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的通知》已于5月30日正式下发。在出台的免征农业税具体措施中,7大举措将确保免税成功。这7项举措是:   对免征农业税减少的收入全额给予补助。县乡因免征农业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缺口,由中央和省财政全额给予补助。近期省财政将筹措资金,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同时下达。如果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省财政厅将在6月底以前提前下达一部分补助资金,确保县乡干部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和正常支出安排。   建立村级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据调查统计,2004年全省村级经费收入17.7亿元,其中农业税附加4.8亿元、转移支付补助7.9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5亿元。村级经费支出17.6亿元,村均支出3.5982万元。免征农业税后,除村集体经济收入外,原由农业税附加提供的部分改为财政补助。村级经费在转移支付中单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计算到乡、落实到村。   建立“财政补贴、民政办理、五保户受益”的新型农村五保户供养体制。五保户供养按照不低于2004年供养水平的原则,由县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五保户供养人数和供养标准,将五保户供养所需资金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单列,专账管理、控制到乡、落实到人(户)。其分配的具体办法是:集中供养的,由县民政部门直接拨付乡敬老院;分散供养的,由乡民政所发放到户。供给粮食问题方面,凡是分有耕地的,仍按原办法供给,由协议耕种人向五保户提供粮食;没有耕地的,按现行五保户供养办法,折算成现金购买原粮提供给五保户,资金来源在转移支付中解决。   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大力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除收入规模小的乡镇可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财政收支的办法外,其他乡镇原则上都要实行“乡财县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8月底前各地要全部完成“乡财县管”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2006年1月将全面实施。与此相应,全省也将实行乡镇财政所垂直到县级管理。同时推行“村财乡监”,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澄清和逐步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今年,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温县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初步了解,温县乡村债务16677万元,其中乡镇债务8142万元,村级债务8535万元。目前,温县已经选择试点乡镇,在村委会换届结束后,以对上届村委会离任审计的方式核实村级债务。   积极稳妥化解土地纠纷。全免农业税后,要按照二轮承包责任制有关规定,以“土地承包基本政策不变,保障农民利益”为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等有关问题。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暂不清收农业税尾欠,暂不出台“一事一议”筹资办法。严格涉农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规范涉农经营性收费行为,防止以经营性服务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陈要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