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 和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2018-09-10  财务处

豫财社20116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5000,包干使用,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服装、骨灰盒、骨灰存放(不包括存放烈士陵园费用)、整容、运送遗体、火化等费用。

本通知从 2011  1  1 日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 1993 年下发的 《 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豫财行〔199334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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