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九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民主是一项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指明了农村民主建设的方向。
现阶段,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农民的意愿,有效保证农民完整的民主权利,对政府的职能是一种明确与归位。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的职能是什么?我们认为,一方面在于通过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和引导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另一方面在于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正是对当前农村社会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现象的必要校正。
福建省漳州市西坑村农民的遭遇就很能说明问题。这个村子一度成为福建省闻名遐迩的小康村,“家家住别墅,人人盖新楼”。但那些别墅是怎么盖起来的呢?据媒体披露,当初决策者根本没有经过农民同意,便强迫他们举债盖房。别墅盖好了,农民无力还贷,43户村民建别墅的80多万元贷款至今本息一分未还,所谓的别墅也因为生活设施不配套,不适宜居住而被废弃。
西坑村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农民自己才最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有农民自己才最具有对自身命运的发言权。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把“话语权”还给他们,相信他们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情。
现阶段我们要有效保证农民完整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民主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推进农村民主建设的前提。
我党在历史上一直非常重视农村的民主建设,根据地时期和建国初期,农民就用豆子进行投票,选出自己的农会干部。计划经济时期执行“左”的路线,农民的民主权利被剥夺。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的村民自治逐渐把“话语权”还给农民,如今村民自治已逐步走向完善。特别是农业税全免以后,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民主建设更是大踏步前进。实践证明,在农村的民主建设中,哪个地方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哪个地方就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就安居乐业;反之,哪个地方就会有不稳定因素,老百姓就会不满意,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民主建设包括体制和机制。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可保民主体制,但选上的村官还应接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才能保证民主机制的健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村里的重要决策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才能通过执行,也就是要让老百姓有知情的权利、参与的权利、管理的权利、监督的权利。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农民真正享有民主权利了,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管理真正民主了,新农村建设才会让农民满意。否则,花再多的钱也是枉然。
本报评论员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200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