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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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工作
关于评选先进妇委会、优秀妇委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院直各妇委会:

2009年以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直各妇委会按照省妇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开展工作。为不断增强基层妇委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表彰在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院妇工委拟对我院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妇委会各3

2、优秀妇委会积极分子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妇委会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院党委的各项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成果示范等重点工作,推进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组织职工参加院妇工委活动,能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职工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工作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2)在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组织和制度健全,委员会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朝气、有活力。

   4)在参加的省直和院内各项文体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强,系我院正式职工;

2)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创造能力,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受到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3)积极参加院妇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热心为职工服务。

    三、评选办法

    1、院直各单位推荐先进妇委会候选单位3个。在此基础上由院妇工委委员投票产生,报院妇工委审批。

    2、优秀妇委会积极分子由各单位妇委会按分配名额评选和推荐候选人,报院妇工委审批。同时报送先进个人登记表(表格请在党办网页妇委会专栏中下载)。

   3、各单位将本年度妇委会总结及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于20091220前报院妇工委(电子文档发至党办邮箱hnnkydb@sina.com)。

 

   附件:1、评选优秀妇委会积极分子分配名额

        2、《优秀妇委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左下角“相关下载” 

 

 

                          院妇女工作工委员会

                        ??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