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县(市、区)农业科研单位、院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科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本系统内单位,推广应用满3年以上,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并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无争议。
科技著作的第一主编必须是本系统推荐单位的人员,且是2013年(含2013年)以后出版、公开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图书成品质量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优质品或者良好品要求。
二、推荐材料
(一) 推荐书
统一使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印制的《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书面推荐书主件是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在形式上,《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为大16开本竖装,正文内容所用字型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要合装成册,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
(二) 附件
书面推荐书附件是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如:动植物品种、新药、食品等类项目,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等)、应用证明等。提供的评价证明和用户证明等附件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附件内容不得超过60页,附件内容不足60页的可附研究报告。
1.所附材料清单:指所附材料的详细目录,包括材料名称等;
2.科技成果登记证明:需提供近三年之内登记的河南省科技成果证书等;
3.应用证明:按统一格式填写;
4.其它证明:对于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的项目(诸如药品、食品、农药、疫苗等)应先行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根据评奖需要的其它必要证明;
5.相关资料:包括化验、试验、测试报告,年度总结,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或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查新报告,专家评价意见或其它评价证明,在刊物上发表的有关研究论文等相关资料。
(三)2018年度农科系统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
(四)科技成果简介1份。
(五)主要完成人员名单1份。
以上材料中(一)推荐书和(二)附件中的1—5均为一套,除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其余材料须盖有红色印章的原件,并按顺序竖装成册,不加封面,规格大小为A4纸;推荐材料(三)、(四)、(五)纸张规格大小为A4(不需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成果名称简称+第一完成单位简称)。
每个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须装资料袋,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
推荐书和应用证明(格式)等可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hnagri.org.cn)下载。
三、推荐时间
2018年3月5日—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一)推荐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整洁、齐全、真实。
(二)推荐书第1页左上角“评审组代码”统一填写为:河南省农科系统科技成果奖。
(三)推荐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科技成果的候选项目,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10个;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
(四)“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要求具体、翔实,名次排列与推荐书封面及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顺序一致。
(五)“推荐单位意见”要客观、具体、明确,勿用“同意申报字样”。
五、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院属单位推荐项目,均须从立项、研制开始至项目结束全部研究过程的所有原始记载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的技术资料应具备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查性(如品种、品系、组合、配方、工艺名称应与历年研究资料相衔接),同时将推荐系统科技成果奖的材料一套(须红章原件)由第一完成单位交院办档案科归档,经所在单位档案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院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
六、知识产权保护
院属单位完成的科研、开发等项目,在申请报奖前,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办理相关的保护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
七、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郑州市花园路116号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5730106
E-mail: maxiyun@hnagri.org.cn
2.2018年度农科系统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清单
3.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4.应用证明(格式)
5.推荐科技著作类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