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首页>新闻中心>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总体部署和河南省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20182号)的安排以及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申报通知下发日之前,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

2.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20181231日未满57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4.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注:按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21999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有关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均不含子课题)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注:“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的重点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国际合作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类别中的“重点支持项目”。)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科发基〔2017250号)中明确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正常运转的科技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以前批准认定的还未整合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5.国家级主要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获得者;

(注:千人计划、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仅指计划中的最高层次类别,不含青年类别的计划和项目。万人计划仅指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及“教学名师”和“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中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研究的人才。)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本指南(附件1),认真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附件2),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

2.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单独推荐2名申请者。(请申请者在邀请推荐人时予以说明。如果推荐人推荐人数超过2人,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在线申报

1.申请者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院科研处,科研处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的时间为580时至6724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五、省科技厅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六、申报工作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张德杨 0371-6583 1885

工作邮箱:hnskjxmsb@126.com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艾栋 0371-6599 5171

工作邮箱:hnkjpg@126.com

(三)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处:张延宏  0371-6595 623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七、我院申报要求

(一)时间要求:528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各单位统一报送至院科研处,由院科研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由“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申报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同时请向院科研处报备。

 

联 系 人:刘海礁  

联系电话:65731851 65736744 

E - mail:kycjhk@126.com

受理地点:综合楼1712房间

 

 

    附件:

    1.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申报指南》

2.《中原学者申请书》

    3.《中原学者管理办法》

    4.《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1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