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劳动力“二次转移”
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在产业升级和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新阶段,积极创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二次转移”,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次转移”具有局限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但是,这种转移只是就业空间的简单转移,劳动力性质本身没有变化,仍然保留着农民身份,是一种兼业式转移,是劳动力的初级转移或可称之为“一次转移”。这种转移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是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以自发为主,盲目性和无序性较大,劳动力供需存在脱节。二是缺乏可持续性和确定性。大多数转移劳动力保留着农民身份,职业稳定性差。三是就业层次低。农村劳动力文化和技术素质偏低,集中流向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体力劳动,难以进入较高级产业和岗位。四是社会保障和服务缺乏。农民工享受不到失业、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也无法获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农村劳动力“一次转移”已越来越难以满足我国产业升级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较高层次人力资源的需求。
“二次转移”意义重大
农村劳动力“二次转移”,是指通过对农村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依托市场调节和政策引导,实现农村劳动力由向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变为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新兴产业、第三产业转移,职业流动、身份转换和居所迁移同步进行,生活方式发生质的变化,成为自谋职业的城镇居民。
“二次转移”不仅是“一次转移”的延伸,而且是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目前一方面是低素质、低技能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另一方面是新兴产业和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以及第三产业对熟练技工和具备较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缺口日益加大。加快农村劳动力“二次转移”,可以缓解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其次,产业升级不仅需要技术和资金的投入,更需要大量具备较高劳动技能和素质的劳动者。第三,通过引导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谋生能力的农民进入城镇成为城镇居民,形成新的消费群体,将会扩大对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的需求,刺激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城镇的发展。
当前,实现农村劳动力“二次转移”面临着有利的环境和机遇。一是我国工业化进程已进入中期阶段,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将导致人力资源需求结构发生新的变化,进而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和机会。二是城镇化加速发展,将带来城镇产业体系的加快发展和就业空间的拓展。三是农民工经过“一次转移”,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和经验,创业意识、城市意识和学习意识逐渐增强,择业标准和自身发展的期望值提高,具有“二次转移”的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
推进“二次转移”须多管齐下
加快“三化”步伐,大力拓展转移空间。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具有相对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传统特色产业群和块状经济有新的发展。积极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快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二是加速城镇化进程。促进形成以大中城市为龙头、辐射带动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城市发展体系,加快发展城镇社区,引导农民向市民转变。三是大力推进服务社会化,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消除转移障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在享受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给予转移进城的农村劳动力以平等待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限制农民工流动的政策规定。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解决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劳动安全没有保障等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择业竞争力。增加农村教育投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文化素质。完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采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社会就业培训体系;采取以需定培、定向培训的方法,促进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相衔接,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融为一体。(陈家富)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00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