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与研究
所谓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指构成土地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它是关于土地产权的权能分割、界定及归属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和。在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中,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构成其主要内容。农地产权制度问题是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土地产权制度是否科学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能否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而且也影响着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积极探索和构建合理的农地产权制度,对充分合理地利用与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建设仍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进行的,农村土地市场的主体、客体及体系远未培育、完善起来,市场机制在土地产权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很小,由此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一是土地利用不合理。一些地方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大量的“四荒地”未被充分利用,农地转为非农用地后出现了利用不当、闲置浪费等现象。农民投入不足,进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二是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且继续变小,地块零碎,规模不经济。三是阻滞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的进程。家庭承包制之下的“均田制”,使人人都有一份土地,土地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功能。这就使农民对土地十分眷恋,许多农民即使从事二、三产业获得的收入能满足较高生活的需要,也不愿放弃土地经营。按现行政策规定,农民一旦将户口迁入城市,对土地的一切权力就将丧失,这就使一些具备入城条件的农民不愿将户口迁入城市。
二、完善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配套措施
针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中的缺陷,我们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土地产权制度建设。
1、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支持与保护力度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下,要想使农地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就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特别是政府的有力支持与保护。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农地产权制度、农地市场交易规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各类行为主体,保护合法权益。政府及领导人要进一提高对农地产权制度建设的认识,积极推动与正确引导农地产权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WTO需要。
2、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农地产权制度建设与完善创造经济条件
一要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重点对种植业内部结构、农业产业结构、农村产业结构等进行合理调整。二要合理开发和利用农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与生产率。要搞好农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合理;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积极引导农民优先利用闲置土地,充分开发利用非耕地资源;搞好植树造林活动,加强林地、草地的保护,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生态脆弱地区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三要加大投入,特别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物资基础。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要建立健全政府对农业的宏观支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3、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抓好城镇化建设
国外实践表明,在一个国家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大批农村劳动力会转向城市,形成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的局面。中国目前已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但中国农村人口却仍占70%左右,城市化水平还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影响了农地的合理流转。因此,必须认真抓好城镇建设,加快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要搞好城市规划,本着适当发展大城市、积极发展中等城市、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重点发展县城和中心镇。规模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应撤并。要降低农民入城的门槛。应彻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开城镇户口限制;城镇对新移民实行优惠政策。
4、改革与完善土地税费制度,切实减轻农民和土地的负担
全国的费税改革可以按照“三取消、二逐步取消、二调整、一改革”的基本思想来进行,但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完善。(1)改变按土地分摊的做法,将乡统筹与村提留改为农村公益事业税及其附加,按人征收。农村公益事业税纳入乡镇财政,由乡镇统筹使用;“附加”征收后返还集体,由村集体统筹使用。(2)进一步完善农业税。重新核定耕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以此作为农业税的计税依据;适当提高现行实际税负。(3)全面进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撤并乡镇等,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力不足问题。
5、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各地应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相配套,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或企业补充保障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立起项目(内容)齐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标准适当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作者单位:中共泰安市委党校 何传新 )
信息来源:本站 (200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