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保证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
“我们现在正在抓紧部署今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调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偿付的工作,希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年底集中解决的现象不要在今年年底出现,各地、各企业要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作很辛苦,一定要保证他们能够及时地拿到自己的工资。”建设部副部长黄卫8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截至到8月6日,全国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82.79亿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323.49亿元的87.42%,基本完成今年上半年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定任务。但当前清欠工作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和复杂,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拖欠,确保清欠任务的完成。
黄卫认为,当前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地区清理拖欠工程款总体进展不快,地区间的工作还不平衡。二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比较严重,清欠进展缓慢。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市政工程、教育工程、交通工程拖欠较为突出。三是不少地区仍然存在边清边欠的现象,不少地区新的拖欠还呈增长趋势。四是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企业投资经营不规范。五是工程的结算难、拖欠认定难、法院执行难。
建设部提出“要推动政府工程的清欠工作,必须采取过硬的政策措施”,黄卫对此介绍说:“我们要求各地政府、各个部门要制定强制的清欠计划,要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建设部、发改委。现在的方针是谁拖欠谁偿还,对于一些地区偿还进度慢的,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对地方的工作进行督察,提出要求。对一些清欠比较困难、速度比较慢的地方,要求他们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费和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以偿还。必要的时候要停建一些新上的项目,腾出资金来用以偿还政府的拖欠。”
黄卫认为,清欠过程中也发现“边清边欠的现象”,为从根本的长效机制上解决拖欠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建设部已经制定并且下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支付担保制度,现在既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也要求开发商提供支付担保,这就从源头上遏制发生拖欠。《建筑法》目前正在修订,大概在年底之前会推出9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部正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进一步完善市场的规则。同时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将建立一个信用体系的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对新建项目相关的审批和工程管理,对于拖欠严重的地区、拖欠严重的企业,拒绝其上新的项目。
对于私人企业的拖欠行为,方针仍然是“谁拖欠谁偿还”,采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辅以行政的手段,来督促他们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建设部要求这些企业在2006年底之前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在2005年春节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了解,建设部设立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010)68304532。(作者:张永江)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2004-08-31)